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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河州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2023年公开选聘6名骨干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7 19:4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是由红河州人民政府和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于2019年合作创办的一所公办完全中学,隶属红河州教育体育局。根据学校的办学规模、课程和岗位设置等需求,报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州外选聘骨干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情况简介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位于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中心位置——红河州个旧市大屯新区,距蒙自市中心区15分钟车程,距个旧市中心区20分钟车程,距正在规划建设的滇南中心城市新机场和高铁站仅有10分钟左右车程,区位优势明显。校区紧邻大屯海,四季如春,风光秀丽,拥有一流的办学条件。

  学校秉承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的办学思想和理念,充分发挥民大附中优质资源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以“维护民族团结、培养民族人才、促进民族发展”为宗旨,以“各美其美、美美与共”为校训,按照“出人才、出经验、出思想”的办学目标,结合红河州的实际情况,探索适合学生多元发展的创新教育模式,把学校办成“高水平、有特色、能示范”的云南省一级示范学校和全国民族教育优质学校。

  二、选聘岗位和范围

  (一)选聘岗位。具体岗位数、选聘人数、条件等详见《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2023年公开选聘骨干教师信息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为红河州外在职在编教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特级教师、云岭教学名师及省级以上名师;

  2.获县级及其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等荣誉称号的;获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的;

  3.在省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的;在州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的;在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中获一等奖的;

  4.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毕业,在毕业班任教一届及以上,且教学成绩优异的。

  三、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国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师德高尚,身体健康;

  3.符合选聘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至2023年6月30日;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单位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被追责问责影响期限未满的;

  3.审计机关正在审计尚未作出审计结论的;

  4.违规进入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未作出处理的;

  5.到服务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若与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服务年限协议的,应遵守相关协议规定;

  6.尚在试用期内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待遇

  1.本次选聘所有岗位均为红河州事业编制岗位,其管理、待遇按照国家和云南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2.享受民大附中教育集团年度考评奖励;

  3.提供校内30—60平方米教师公寓;

  4.保留原工作单位专业技术职称,按照校内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标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5.符合红河州人才引进政策的教师,按程序上报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可享受红河州人才政策规定的待遇。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红河人才网(网址:www.hhzrc.cn)、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网站(www.mfzhs.com)及相关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2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电子邮件主题格式为——骨干教师:“姓名”+“初中/高中”+“学科”+“工作单位”+“编制招聘网”。

  3.报名要求:报名需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合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一份,扫描材料须清晰完整。

  4.报名人员应下载填写《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2023年公开选聘骨干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与报名提交的电子扫描材料发送至mdfzdzb@163.com邮箱。

  5.报名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以电话联系方式或邮件方式回复确认报名成功。

  (三)资格审查

  1.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由选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3.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证件和相关材料、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公告有关规定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资格。

  (四)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和红河州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用讲课和现场问答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评委由有关专家组成,每组5人。面试满分为100分,评委根据应聘者表现分别进行评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参与后续选聘程序。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1.确定考察对象。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选聘岗位人数等额原则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由州教育体育局和招聘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3.体检。对考察合格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6年12月30日修订)进行体检,体检由通过考察人员自行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面试和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并在红河人才网(网址:www.hhzrc.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关系手续的人员,取消其选聘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可在本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规定报批并按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选聘工作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认真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参加公开选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选聘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选聘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参与选聘资格。

  (四)公开选聘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五)考生严格执行各级疫情防控要求。

  七、本公告由红河州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刘老师,18314169698;杨老师,19187320171

  通讯地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办公室。

  邮编:661100;电子邮箱:mdfzd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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